
胡延毅
职务:党委委员、副院长
介绍
协助党委书记指导共青团开展工作,联系第三党支部;协助院长负责综合科医疗、护理、医技、门急诊等业务管理以及学科建设、病案统计、应急管理、健康扶贫等工作。分管医务科(应急办、法务办)、护理部、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、病案管理统计科、医患关系办、扶贫办、门诊部、急诊科、医学检验科、输血科、病理科、医学影像科(CT 室、核磁共振室、DR 室)、超声医学科、功能检查科(骨密度检查室、神经电生理检查室、四肢多
普勒血流探测检查室、听性脑干反应检查室、震动感觉阈值检查室、肺功能检查室、肝脏瞬时弹性检测室、心电图室、脑电及脑血流图室)、消毒供应室、临床营养科以及综合科各临床科室。完成党委书记、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