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⼯基本医疗保险⻔诊统筹政策

 

1.职⼯医保⻔诊统筹⽀付范围:参保⼈员在定点医疗机构、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⽣的政策范围内普通⻔诊费⽤、购药费⽤。

2.职⼯医保⻔诊共济保障待遇仅限参保⼈员本⼈享受,年度⽀付限额不结转。


 

 

 

起付标准(元/年)

 

报销限额(元/年)

 

 

报销比例

 

在职

200

1000

三级医院、定点药店50%;二级及以下医院60%

 

退休

150

1200

三级医院、定点药店55%;二级及以下医院65%

 

3.参保⼈员持本⼈医保凭证(含社会保障卡、医保电⼦凭证等)可在定点医疗机构(含部分定点药店、诊所等),属于统筹基⾦⽀付的,实时上传费⽤信息并即时结算。

4.普通门诊不予报销的费用

1)参保职工停止缴纳或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

2)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

3)按职工医保住院、门诊慢特病保障等政策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

4)其他不符合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。

  

职⼯基本医疗保险⻔诊统筹政策

 

1.职⼯医保⻔诊统筹⽀付范围:参保⼈员在定点医疗机构、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⽣的政策范围内普通⻔诊费⽤、购药费⽤。

2.职⼯医保⻔诊共济保障待遇仅限参保⼈员本⼈享受,年度⽀付限额不结转。


 

 

 

起付标准(元/年)

 

报销限额(元/年)

 

 

报销比例

 

在职

200

1000

三级医院、定点药店50%;二级及以下医院60%

 

退休

150

1200

三级医院、定点药店55%;二级及以下医院65%

 

3.参保⼈员持本⼈医保凭证(含社会保障卡、医保电⼦凭证等)可在定点医疗机构(含部分定点药店、诊所等),属于统筹基⾦⽀付的,实时上传费⽤信息并即时结算。

4.普通门诊不予报销的费用

1)参保职工停止缴纳或未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

2)职工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

3)按职工医保住院、门诊慢特病保障等政策支付后剩余个人自付部分的门诊费用

4)其他不符合职工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