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衣房工作制度
发布时间:2016-06-28 10:57:14
作者: 后勤保障科 吴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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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负责对全院各种医用被服,各科值班室被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服进行清洗、消毒、缝补、干燥、烫平,按要求折叠;洗涤物品必须保证质量,并做好供应工作。
二、洗涤物品必须按期交货,不得无故拖迟被服的调换时间。
三、物品洗涤后要求达到洁白、无渍,工作服腰带要浆烫挺括,各类物品要折叠整齐,破损或脱纽的被服应分拣后交被服室处理。
四、传染病及其它污染物品洗涤,必须坚持先消毒,后洗涤的原则。高温消毒温度必须达到100℃,时间必须超过15分钟。
五、建立洗涤物品收发帐目,收发物品要当面点清、签收,保管制度要严格。
六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。
七、洗衣房内严禁洗涤私人衣物。
八、洗衣房报表要做到日清月结,不得虚报工作量,每月5日前做好报表。